您的位置:首页 >新知 > 资讯 > 正文 夫妻离婚不抚养孩子 公婆起诉前儿媳要求支付21万带娃费 2024-07-30 14:58:39 • 李彪泽 • 导读 小李和阿珍于2022年10月离婚,经法院判决两人各自抚养一个孩子,但阿珍并未履行义务,判给阿珍的小宝依旧与老李夫妇共同居住生活。2024年1... 小李和阿珍于2022年10月离婚,经法院判决两人各自抚养一个孩子,但阿珍并未履行义务,判给阿珍的小宝依旧与老李夫妇共同居住生活。2024年1月,老李夫妇以无因管理为由,向法院起诉请求判令阿珍向老李夫妇支付其2014年至2024年照顾大宝小宝期间支出的奶粉钱、学费、医疗费、课外补习班报名费等费用共计21万余元。惠州惠城法院审理认为,阿珍和小李未能履行其法定义务,而由没有法定或约定义务的老李夫妇为其照顾抚养,老李夫妇的照顾行为构成无因管理,有权要求受益人偿还由此而支付的必要费用。 免责声明:本文由用户上传,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 上一篇:重庆连续8年实现笔记本电脑产销量全球第一 下一篇:最后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