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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一主播被告上法庭

导读 【长春一主播被告上法庭】近年来,网络主播成为一种新的就业形式,越来越多的人与经纪公司签约成为主播,但由此而来的主播与经纪公司之间的...

【长春一主播被告上法庭】近年来,网络主播成为一种新的就业形式,越来越多的人与经纪公司签约成为主播,但由此而来的主播与经纪公司之间的纠纷也不断涌现。近期,长春经开法院兴隆人民法庭就审理了一起“公司告主播”案。某传媒公司与王某签订《优秀艺人独家经纪合作协议》,约定了合作期限为1年,但在履行协议2个月后王某给公司法人发送微信,表示“不干了”,便离开了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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