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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联交所对华晨中国及三名前任董事采取纪律行动

导读 香港联交所发布对华晨中国汽车控股有限公司及三名前任董事的纪律行动,谴责华晨中国,并向华晨中国前执行董事马妮娜女士,前执行董事阎秉哲...

香港联交所发布对华晨中国汽车控股有限公司及三名前任董事的纪律行动,谴责华晨中国,并向华晨中国前执行董事马妮娜女士,前执行董事阎秉哲先生,前执行董事孙宝伟先生人士作出董事不适合性声明及谴责。2019年至2021年间,华晨中国多家附属公司为若干实体的利益向其提供逾人民币534亿元的财务资助。财务资助包括担保、存款质押及资金往来,而并未为该公司带来任何明显的商业利益。该公司最终遭受巨额亏损,此等财务资助乃华晨于运用其当时作为控股股东的影响力后的结果。马女士、阎先生及孙先生于华晨担任高级管理层职务。尽管存在明显的利益冲突,他们仍参与了该公司向华晨提供的财务资助。他们未有向该公司董事会汇报有关事宜,亦未有促使该公司遵守《上市规则》适用于财务资助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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