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页 >新知 > 快讯 >   正文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互联网保险公司之外的财产保险公司开展互联网财产保险业务应符合相关条件

导读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发布关于加强和改进互联网财产保险业务监管有关事项的通知。互联网保险公司之外的财产保险公司开展互联网财产保险业务...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发布关于加强和改进互联网财产保险业务监管有关事项的通知。互联网保险公司之外的财产保险公司开展互联网财产保险业务,应符合以下条件:(一)最近连续四个季度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不低于120%,核心偿付能力充足率不低于75%;(二)最近连续四个季度风险综合评级为B类及以上;(三)金融监管总局规定的其他条件。互联网保险公司开展互联网财产保险业务,应符合《互联网保险业务监管办法》有关条件,且上季度末偿付能力、风险综合评级满足前款要求的指标。

文章转载自:互联网,非本站原创

免责声明:本文由用户上传,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