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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男子帮醉驾妻子稀释血液样本案”新进展:夫妻均获刑

导读 曾在去年引发热议的“东莞一男子为帮助醉酒驾驶的妻子逃避处罚,凌晨潜入检验室稀释血液样本被刑拘”一事,有新进展。据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

曾在去年引发热议的“东莞一男子为帮助醉酒驾驶的妻子逃避处罚,凌晨潜入检验室稀释血液样本被刑拘”一事,有新进展。据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7月30日消息,该院判决被告人朱某(即该男子)犯帮助毁灭证据罪,判处拘役四个月,缓刑六个月,目前判决已生效。

法院披露的案情显示,2023年8月8日凌晨2时左右,被告人朱某的妻子黄某(已判刑)酒后驾驶小轿车行驶时被交警查获,其现场酒精吹气检测结果为162mg/100ml。随后,黄某被带至医院抽血检测后便回家。

朱某得知此事后,于当日3时55分许来到医院,并从某房间拿走白大褂和手套伪装成医护人员。朱某找到毒物受理室后,见无人值守,便伸手进窗口打开毒物受理室的房门,从血样存放处找到黄某血样试管,然后将水倒进黄某的血液试管内稀释血液样本,再放回原处。得手后,朱某逃离现场。

图为医院监控画面

当日8时许,鉴定中心工作人员发现黄某的血液样本状态异常,在监控视频中发现朱某行为后报警处理。朱某的行为致使黄某的送检血样不能作为证据使用,之后公安机关启用备用血样重新进行鉴定。经检验,黄某血液中乙醇含量为161.90mg/100ml。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朱某无视国法,为使他人逃避刑事责任,帮助毁灭证据,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帮助毁灭证据罪,依法应予以惩处。鉴于被告人朱某具有坦白情节,自愿认罪认罚,认罪态度好,确有悔罪表现,综合考虑其系为其配偶而实施犯罪,主观恶性较小,且属初犯、偶犯,犯罪情节较轻,符合缓刑适用条件,可以依法对其适用缓刑。

东莞第一法院刑庭法官黄海文指出,本案中,被告人朱某为了让涉嫌醉驾的配偶逃避法律责任,而实施了破坏送检血样的行为,严重扰乱了国家司法机关的正常诉讼活动秩序。此举不仅不会让犯罪者逃脱法网,还让自己受到法律的制裁。若得知身边的亲朋好友可能涉嫌违法犯罪,不能心存侥幸心理,采取妨害司法活动的方式包庇袒护,应劝告亲友如实供述事实,争取宽大处理。

南都此前报道,去年9月,东莞交警部门向外界披露了此案详情。当时,交警称涉事男子已被属地公安部门实施刑事拘留,其涉嫌醉驾的妻子也被交警部门依法予以处罚。事件不仅引起网友对涉事男子违法犯罪行为的热议,还引发舆论对涉事鉴定中心检验室安保管理工作的质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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