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醉酒后骑共享电动车摔亡,家属诉企业未配头盔应赔偿 法院:不存在直接因果关系且车辆无质量问题,驳回诉请

2024-08-21 12:30:18 来源: 用户:步彩竹 

近日,江西省永丰县人民法院审结一起侵权纠纷案,经审理,判决驳回了原告的全部诉请。李先生在酒吧醉酒后,扫码了一辆共享电动车,骑行过程中,因操作不当车辆侧翻,导致死亡。因与共享单车企业就赔偿问题协商未果,李先生的家属将共享单车企业诉至法院,要求赔偿医疗费、误工费、死亡赔偿金及丧葬费等共计36万余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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