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页 >新知 > 资讯 > 正文 国务院:同意在杭州等6城市暂时调整实施有关行政法规和经国务院批准的部门规章规定 2024-07-11 18:15:28 • 罗鹏逸 • 导读 国务院关于同意在沈阳等6个城市暂时调整实施有关行政法规和经国务院批准的部门规章规定的批复国函〔2024〕110号辽宁省、江苏省、浙江省、湖... 国务院关于同意在沈阳等6个城市暂时调整实施有关行政法规和经国务院批准的部门规章规定的批复国函〔2024〕110号辽宁省、江苏省、浙江省、湖北省、广东省、四川省人民政府,商务部、司法部:你们关于在沈阳市、南京市、杭州市、武汉市、广州市、成都市暂时调整实施有关行政法规和经国务院批准的部门规章规定的请示收悉。现批复如下:一、按照《国务院关于同意在沈阳等6个城市开展服务业扩大开放综合试点的批复》(国函〔2022〕135号),同意自即日起,在沈阳市、南京市、杭州市、武汉市、广州市、成都市等6个服务业扩大开放综合试点城市暂时调整实施《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旅行社条例》、《娱乐场所管理条例》、 免责声明:本文由用户上传,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 上一篇:重要通知,国内油价今晚上调! 下一篇:最后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