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页 >新知 > 资讯 > 正文 为防道路交通伤害,请给孩子戴头盔配安全座椅 2024-06-22 13:55:13 • 顺程 • 导读 6月13日,根据《惠州市人民政府拟定地方性法规草案和制定政府规章程序规定》的要求,广东省惠州市公安局将《惠州市电动自行车道路交通安全... 6月13日,根据《惠州市人民政府拟定地方性法规草案和制定政府规章程序规定》的要求,广东省惠州市公安局将《惠州市电动自行车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全文公布,征求社会各界意见。该征求意见稿第十七条规定,搭载身高1.2米以下未成年人的,应当使用固定儿童安全座椅。第二十八条第二款第二项还规定,驾驶电动自行车上道路行驶,驾驶人或者乘坐人员未佩戴安全头盔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处警告或者五十元罚款。 免责声明:本文由用户上传,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 上一篇:鄱阳湖水位上涨突破17米,江西多座水库开闸放水腾库容 下一篇:最后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