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页 >新知 > 快讯 >   正文

上海印发《上海市加力支持汽车以旧换新补贴政策实施细则(燃油车)》

导读 上海市商务委等六部门印发《上海市加力支持汽车以旧换新补贴政策实施细则(燃油车)》,自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含当日,下同),...

上海市商务委等六部门印发《上海市加力支持汽车以旧换新补贴政策实施细则(燃油车)》,自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含当日,下同),个人消费者购买国六b排放标准的燃油小客车新车,注册使用性质为非营运的,且在规定期限内,报废或转让(不含变更登记)本人名下在本市登记的国五及以下排放标准非营业性燃油小客车,本市给予个人消费者一次性1.2万元购车补贴。

文章转载自:互联网,非本站原创

免责声明:本文由用户上传,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