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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武宁:停止新建安置房,探索商品房现房销售试点

2024-09-05 18:11:36 来源: 用户:鲁容冰 

在武宁县城市规划区范围内,除国家规定必须新建的外,一律停止新建安置房,实行现有安置房安置或房票安置政策。确需实物安置的,原则上以现有安置房安置或以购买存量新建商品住房方式予以安置。房票实行实名制管理,用于购买武宁县城市规划区内新建商品房,初始持有人为房屋被征收人,可转让一次,转让时应到辖区房屋征收部门办理备案手续。城市规划区内房票票面总额为被征收房屋货币补偿款。搬迁奖励、临时安置费、装修补偿等其他费用不计入房票票面总额,仍按原渠道以现金形式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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