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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亚经济联盟发布对华二氧化钛反倾销终裁

导读 2024年8月16日,欧亚经济联盟内部市场保护司发布对原产于中国二氧化钛反倾销终裁披露(参见第2024/411/AD38号公告),裁定涉案产品存在倾销...

2024年8月16日,欧亚经济联盟内部市场保护司发布对原产于中国二氧化钛反倾销终裁披露(参见第2024/411/AD38号公告),裁定涉案产品存在倾销,该倾销对欧亚经济联盟相关产业造成了实质性损害,因此,建议对中国生产商/出口商征收为期五年的反倾销税,其中,龙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河南佰利联新材料有限公司、龙佰禄丰钛业有限公司、龙佰四川钛业有限公司及龙佰襄阳钛业有限公司税率均为14.27%,山东道恩钛业股份有限公司及中国其他生产商/出口商税率均为16.25%。涉案产品为干量计二氧化钛大于等于80%的颜料,涉及欧亚经济联盟税号3206110000项下的产品,但不包括用于生产香料及化妆品、药品和食品的二氧化钛。(中国贸易救济信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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