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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台市拟收购存量商品住房用作保障性住房,并公布房地产融资“白名单”项目清单

导读 据烟台日报,为加快推进我市收购存量商品住房用作保障性住房,满足群众多样化住房需求,现面向芝罘区、莱山区所有已建成并竣工的房地产项目...

据烟台日报,为加快推进我市收购存量商品住房用作保障性住房,满足群众多样化住房需求,现面向芝罘区、莱山区所有已建成并竣工的房地产项目,发起收购存量商品住房用作保障性住房并纳入房源库征集,公告如下:一、 房源范围:芝罘区、莱山区范围内。二、房源基本条件房源原则上以整幢作为基本收购单位,房源单套建筑面积应符合以下条件:1.转为保障性租赁住房的建筑面积70平方米以内;2.转为配售型保障性住房的建筑面积90平方米为主,最大为120平方米。存量商品住房应为已建成项目,并齐备的开发建设、竣工手续,并搭配适量比例的待售车位。房源位置应具备交通便利、配套设施较齐全等条件。三、供应商资格条件:1.公司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和合同义务。2.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房源和服务能力;3.近三年经营活动中无违法行为和服务能力;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烟台市住建局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烟台监管分局联合印发《关于公布烟台市房地产融资“白名单”项目的通知》,蓬莱区百合花园一期等42个项目纳入房地产融资“白名单”,已审批落地授信金额50.34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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