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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黄冈:收回收购土地用于保障性住房的,可通过地方政府专项债券等资金予以支持

导读 据黄冈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房地产业发展关系经济运行和金融稳定大局,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市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充分认识房地产市场供...

据黄冈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房地产业发展关系经济运行和金融稳定大局,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市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充分认识房地产市场供求关系的新变化,顺应人民群众对优质住房的新期待,着力推动已出台政策措施落地见效,切实做好存量、闲置土地的消化盘活等工作,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制定一个工作方案依据《自然资源部 国家发改委关于实施妥善处置闲置存量土地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自然资发〔2024〕104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北省闲置土地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鄂政办电〔2023〕24号)等文件精神,研究出台了《关于盘活处置闲置存量土地的办法》,制定了《关于妥善处置闲置存量土地的方案》,坚持以用为先、因地制宜,分类处置闲置存量土地,积极盘活利用。活用三个方面政策措施活用三个方面政策措施。在“鼓励开发”方面,消除开发建设障碍,完善规划条件和相关配套设施要求,合理调整开竣工日期,依法免除因自然灾害、疫情导致的违约责任;“在促进转让”方面,充分发挥土地二级市场作用,推进房地产用地“带押过户”,配合司法及破产处置,优化分割开发程序,支持合作开发;在“规范收购收回”方面,强调应依法收回的情形,协商收回的可采取等价置换等方式,收回收购土地用于保障性住房的,可通过地方政府专项债券等资金予以支持,但要量力而行,坚决避免新增地方政府隐性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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